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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园地 · 第一百八十六期 ]创业板也是有定位的——2021年被否案例深度分析之八【创业板(4)】
发布人:huating    发布时间:2021-04-12 14:33:34   

前言

2021年3月25日,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三家顺利过会,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节能)惨遭被否。

究其原因,核心问题在于不符合创业板定位。

虽然创业板成立之初面向的企业类型是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但是后来吧好像就变味儿了,感觉创业板成了收容地,什么类型的企业都能上创业板。

这种情况在2020年6月发生了变化,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到来,相关规定的发布,创业板也有了自己的板块定位。具体来看,服务的对象是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并且原则上不支持包括房地产、金融业等在内的12项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也就是说,现在要想上创业板,不管你业绩有多好,企业有多优秀,首先看的是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只要不符合板块定位,再优秀也不行。

其实乍一看鸿基节能这家企业的名字,取得真高大上——“节能新技术”。但是是否符合板块定位,也不是取个这种名字就行的,你的内核达不到要求,只能是自欺欺人罢了。


核心问题就一个——创业板定位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来看,鸿基节能是一家致力于地基基础及既有建筑维护改造的设计和施工。地基基础包括桩基施工、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和边坡支护等;既有建筑维护改造包括隔震加固、结构补强、整体移位、纠偏、顶升/迫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文物保护等。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E48 土木工程建筑业”。从行业来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之“(七)建筑业”。

监管机构也曾表示过,对于明显带有创业板“负面清单”属性的企业,交易所在审核时都会格外留意,将根据申报企业所谓的“四新”深度融合标准在业务模式、核心技术、研发优势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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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绩来看,报告期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鸿基节能营业收入分别为32867.19万元、46536.76万元、55747.35万元和16533.80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55.81万元、5325.43万元、5177.15万元和1175.59万元。从收入规模看,鸿基节能体量并不大;从盈利能力说,也就刚刚超过5000万的水平。

这点业绩与其公布的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

既然行业被列入不支持其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负面清单”行业之一,那么鸿基节能只能从传统行业与“四新”深度融合的角度去解释符合创业板定位。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鸿基节能业务分两块,一块是地基基础,这是核心业务,收入占比越来越高,最近一年超过90%;另一块是既有建筑维护改造,收入占比越来越少,最近一年仅2.47%。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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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鸿基节能的描述,地基基础工作主要包括桩基施工、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和边坡支护等,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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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业务描述来看,也没感觉和传统建筑行业有什么区别,都是常规操作。

鸿基节能也承认这是传统业务,但是解释的时候认为在从事这项业务的时候,掌握并熟练运用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 版)》中在列的新技术,所以属于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深度融合范畴,符合创业板定位。

关于这一点,鸿基节能仅仅是泛泛而谈,未能用详实的数据去充分证明自己掌握并熟练运用行业通用技术属于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深度融合,显然不可能获得上市委的认可。

再看既有建筑维护改造业务,根据鸿基节能的说法,这项业务是在地基基础业务的基础上衍生叠加出的新业态,也就是说这一块业务才是与新业态融合的业务。主要包括建筑维护、结构维护以及结构改造,其中,建筑维护包括文物维修保护;结构维护包括纠偏、迫降;结构改造包括结构补强、隔震加固、整体平移。报告期内各类服务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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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基节能在招股书中写到,既有建筑维护改造属于建筑业新兴领域和业务形态,其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是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通过对传统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从传统建筑业中衍生发展形成的新活动形态,从业务的发展演变过程来看,既有建筑维护改造业务属于新业态的依据充分”,同时还表示其“在研项目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深度融合”。

鸿基节能用了大量的篇幅去解释既有建筑维护改造属于建筑业新兴领域和业务形态,但是好像没啥用。因为最终不管什么业务,都要落实到报表上,数字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客观的。

单就一点来说——收入构成,既有建筑维护改造业务前几年收入还算可以,规模也都上亿了,占比也差点30%。但是从2019年开始这项业务明显收入减少,降幅达到90%,占比降至2.47%,可以说这项业务现在已经不再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另外,鸿基节能招股书中也提到,其所谓的新技术、新业态相关业务收入占比、毛利占比分别从2017年度的51.94%、60.24%下降到2020年1-6 月的24.94%、29.30%。所以就算既有建筑维护改造属于建筑业新兴领域和新业态,难道还能靠这点收入规模就符合创业板定位吗?显然不可能啊。

其实我们可以从监管机构三轮问询内容中去看出一些端倪。

首轮问询中,监管层要求鸿基节能披露自己掌握的19项发明专利在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情况,是否在行业内具有独创性和先进性。

第二轮问询中,监管层则继续追问鸿基节能所谓新技术的相关参数、指标和行业标准,并要求其结合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等说明其研发优势,同时还要求其充分论证“既有建筑维护改造”的新业态特征,并要求保荐人说明 “发行人属于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深度融合支持领域”的结论依据是否充分。

一般两轮问询后,如果企业给出的答案还得不到监管层认可的话,就相当危险了。

在第三轮问询中,监管层则更加直白地要求鸿基节能“结合发行 人研发费用率较低,分析并披露发行人是否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定位”、“分析发行人‘新技术’‘新业态’收入统计口径是否符合《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年度“新技术”“新业态”的销售收入及毛利额占比、变动趋势,分析并披露认定发行人业务属于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深度融合支持领域的依据是否充分”。

连续三轮不停追问鸿基节能相关业务是否真的属于‘新业态’融合模式,已经可以看出监管机构的态度,就是不相信,不认可。显然后面上会也仅仅只是走个形式,结局早已注定。

鸿基节能的失败案例,也给了我们两个提示,其一,位列创业板注册制下的‘负面清单’的行业内的企业要上创业板,最好真的有点“新”,试图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概念包装出创新创业企业的良好形象,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其二,在问询过程中,如果一个问题被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问询,很大程度上已经说明监管层对此存在重大的争议,且企业的相关答复也并不能让监管者打消疑虑,这种情况下就要做好大概率失败的准备。


财务质量也相当不好


不符合创业板定位就已经给鸿基节能判了“死刑”,当然,并不是说鸿基节能其他地方就没问题,其现金流、应收账款等方面都相当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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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鸿基节能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471.68万元、-7871.92万元、2870.21万元、-7821.18万元,三年半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总额为-1.14亿元。

现金流不好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钱收不回来,鸿基节能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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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鸿基节能的应收账款占各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另外,鸿基节能应收账款的逾期率还很高,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逾期应收账款比例分别达到了33.06%、25.45%、31.52%、29.92%,甚至鸿基节能还存在超过4年账期的应收账款。

这就造成了鸿基节能每年的坏账计提也非常高,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坏账准备分别为2,562.11万元、4,203.02万元、4,485.60万元、2,726.13万元。

其实以上数据都反映出了鸿基节能现在日子并不好过,在房住不炒的大环境下,地产行业去产能的趋势明显,工期变长,回款困难。政策的影响使得鸿基节能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周转风险。怪不得鸿基节能在募集资金用途中,仅“补充营运资金”的募资额就达到了2.2亿元,占募资总额的57.31%,可见其有多缺钱。

其实从这些数据也可以间接地反映出鸿基节能就是传统建筑行业里面的一个传统建筑企业,和目前很多地产公司的处境很像。如果真像鸿基节能招股书中描绘的那么美好,那么“新”,我想也不至于过得如此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