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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园地 · 第一百〇二期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点想法 ——读《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有感
发布人:huating    发布时间:2018-12-07 10:58:02   

引言


这次想谈谈“企业社会责任”这个主题,一是最近为研究内控看了本《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二是现在新闻及网络媒体上曝光的各类企业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三是老师在《资本金融与同煤集团高质量发展之路》中也提及到“国有企业的责任”与“国企混改中涉及的社会责任问题”。三方因素促使我对“企业社会责任”有了一些思考,写下来,以供分享。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概念与本质



1.基本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先在西方提出,欧美国家对其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lity,CSR)是指企业在资源的基础上,将对社会和环境的关注融入到其商业运作以及与其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中。


另一个典型定义是国家标准ISO26000《社会责任指南》中定义为:通过透明和道德行为,为其决策和活动(包括产品、服务和过程)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所承担的责任,能够:

●  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包括健康和社会福利;

●  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  遵守相关法律和国际行为准则;

●  全面融入企业,在企业的关系中进行实践。


从各学科的学术角度看待企业社会责任也不尽相同:经济学视角的观点认为,企业从市场经济获得利益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诸如企业生产中造成的环境问题,这是必须由企业承担的对应责任;法学角度的观点是,企业作为法人组织,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从市场获取利益的权利,也包括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两者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企业的社会责任具有法律的规定性;社会学视角的观点认为,社会是一个多元有机体,企业是社会的基本成员,具有社会属性。企业的社会责任反映了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企业与外部社会构成体之间的各种关系;道德学的理解为,企业社会责任体现在企业行为之中应遵循的市场秩序、公序良俗的道理和理则,企业将社会共同遵守的法则、规律变成自己的内在要求,这是基本的伦理道德。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研究》给出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共存的前提下,企业对于自身以及社会构成体之间的应尽责任,以及社会对其构成体“企业”的社会关系行为规制的总和,即包括自愿性行为和规制性行为。


2.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


从上述的定义可以总结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有极强包容性的跨学科的概念,因此它的本质也是多种内涵包含的体现:


●  社会学——和谐共生、繁荣共存、资源共享是处理社会和企业关系的最好办法。企业的长期生存依赖于其对社会的责任,而社会的和谐与幸福又依赖于企业的赢利和责任心。


●  伦理学——所谓“利见于欲,义得于理”,企业必须在“重义轻利”和“重利轻义”之间做好平衡,兼顾公利和自利,协调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  管理学——倡导企业自身文化取向和社会价值观念的统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可以赢得声誉和社会认可,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身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使企业降低风险,保持健康的生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  经济学——三次分配的统一论:第一次分配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它对社会资源、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第二次分配是通过政府财政进行的收入分配,遵循公平原则,它对市场调控、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公正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第三次分配是出于自愿,在习惯、道德、正义、理想的影响下,企业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1.可持续发展与高质量发展


站在宏观的角度上讲,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生态”三维复合系统的整体发展。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理念在于将经济视为生态系统的物质子系统,而子系统不能够超过母系统的范畴,并且要避免伤害母系统。因此,可持续发展思想包含以下三个内涵:


① 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因为它体现国家实力和社会财富。但是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更追求发展质量。


② 可持续发展要求以保护自然为基础,把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作为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③ 可持续发展要求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它不仅是一种全面的社会进步和社会变革过程,更能为全人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我国目前提出的“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毫不冲突,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前提,也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化、细节化、中国化。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主要依靠以下四点定位:


① 高质量发展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动选择。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要立足大局、抓住根本,看清长期趋势、遵循经济规律,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简单以GDP论英雄,不被短期经济指标的波动所左右,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② 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根本体现。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我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只有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增强发展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应该说,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③ 高质量发展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就是发展质量不高的直接表现。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要重视量的发展,但更要解决质的问题,在质的大幅度提升中实现量的有效增长,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④ 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归根结底,就是要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遵循这一根本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由上述的内涵定位可看到:一、我国的高质量发展战略,从内涵上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生态”系统,亦是以长期增长代替短期,协调发展中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矛盾;二、高质量发展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立足点,关注并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为我国人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这两点证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全世界积极追求的目标,更是我国未来成为世界强国的根本途径。


2.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正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与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不可分割。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提供高质量产品、服务,追求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前提下,企业对于自身以及社会构成体之间的应尽责任,以及社会对企业的社会关系行为规制的总合。是企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所承担的责任,是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和社会期望并为日后发展做出的贡献。


当下我国经济就要由过去高速度增长转为高质量增长,这一个高质量增长的提高,它会对我们整个经济产生深层次诸多的新的要求与变革。其中一个要求与变革便是——企业必须理清“增长”与“发展”的关系。“增长”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达到利润最大化,“发展”是企业盈利能力、资源配置能力、竞争力、综合素质和活力的全面体现。前者是一个量的概念,后者则是质的概念。企业的发展又必须处在“经济—社会—生态”的宏观系统中,这个系统要求并鼓励企业承担责任,负责自身高质量提升的同时,也负责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性。


3.企业社会责任是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推动的第三种力量


一般情况下,社会对于外部性问题(如正、负外部性经济问题)的解决主要通过两种力量,一是通过市场调节,二是进行政府干预或政策激励。这两种方法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依然存在问题。比如:市场调节需要一系列可量化的条件或制度,但现实中许多事物(如道德、舆论、公共环境与资源等)都是非可量化的;政府出面的问题是,往往要么管制成本过高,要么造成企业与政府“博弈”的局面。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出现可弥补政府和市场失灵的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企业将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融入决策中的积极负责意愿。因此是一种超越政府和市场以外的第三种力量,它在解决企业的外部性、降低政府监督的成本,从而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根本在于企业社会责任有四大作用:


① 自律作用——企业社会责任所导致的企业自律行为(自觉保护环境、维护道德准则等),无须外部力量的强制,只需要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和舆论,企业便会出于社会利益的考虑而产生一种自觉、主动的行为;


② 广泛渗透作用——企业社会责任往往与企业文化和经营战略融为一体,起到战略导向作用和产生潜移默化的“柔性”影响,渗入到每个成员的价值取向中,从而形成遵守企业责任规章和社会期望的“社会公民”;


③ 持久激励作用——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是由社会期望和社会制度力量对企业的冲击而塑造,它具有规避风险、挑战和可重复性特性,会影响企业成员积极协调利益相关者利益,为企业改进技术和管理和提高资源利用等并提供持续的激励,成为培育企业长期价值的基本手段;


④ 在全球范围内促进企业与社会共生——在全球画的发展背景下,企业与社会的共生关系越来越紧密,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已成为不可替代关系。从长远的角度,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紧密结合,是现代企业获取国际竞争力的源泉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发展及问题



1.世界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概况


上世纪六十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在欧美被提出,逐渐获得广泛认可。几十年来,欧美各国开始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企业活动对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入,随之以自身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为核心,逐渐要求增加企业信息披露的范围及内容。因此,除公司年报以外,社会责任报告(也称“可持续发展报告”)应运而生。


1976年和1982年,联合国先后制定《跨国公司指南》和《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要求企业在财务信息的披露、会计和审计方面采用高标准外,还鼓励企业在非财务信息方面也执行高标准,包括环境和社会报告。


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独创了社会责任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是运用会计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采用多种计量手段和属性,对企业的环境活动和与环境有关的活动所作出的反映和控制。同时,美国的联邦法和州法也相继开始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披露作出强制性规定。尤其是在2000年安然等财务造假案件爆发后,美国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社会责任、道德行为的要求达到最严苛的程度。另一方面,在全球倡导环境保护的背景下,美国相继出台多部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对环境问题进行披露。


欧盟一直重视以欧盟为基地的上市公司和跨国公司所承担的社会责任。1998年,欧洲委员会建立“工业变化的经济和社会意义高级别小组”,邀请拥有超过1000名以上雇员的公司资源公布“管理变化报告”,报告主要围绕人权、社会影响、工作环境、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问题披露。


在欧盟所有国家中,法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整、最有特色的。1975年,法国政府建议各家公司每年公布“社会资产负债表”;两年后,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要求雇员超过750人(后修订为3000人)的组织必须编报年度社会资产负债表,用货币金额揭示雇员情况、培训情况、行业关系、社会反馈等内容。


2.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发展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大致经历一下三个时期:

图1.png

真正促使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快速发展是从2005年开始,我国才逐渐形成以政府为主导,消费者、环境保护组织、员工力量、媒体监督和责任评价、责任投资以及行业协会、跨国公司等构成的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主导力量。


目前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详细数据是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自2009年起,每年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为主。其旨在辨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深入推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制定和相关研究提供基准性参考。调查主体为中国企业300强(包含国企、民企以及在华外企),2016年后开始深入研究具体行业内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扶贫状况。


根据2017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主要有以下发现:


●  九年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持续增长,且增速呈企稳回升态势


中国社科院从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多方面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


2009年,中国企业300强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为15.2分,整体处于旁观者阶段。2012年,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达到23.1分,整体从旁观者阶段进入起步者阶段。2017年,中国企业3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达到37.4分,同比2016年提升2.2分,整体仍处于起步者阶段。九年来,随着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以及企业自身对社会责任的持续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不断向纵深发展,持续改进。2017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自身重视程度的增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持续增长且增速呈现出企稳回升的态势。


●  “旁观者”占绝对多数,仍有未披露社会责任的现象


如下图所示,有43家企业(占14.3%)的社会责任指数达五星级水平,处于卓越者阶段;有44家企业(占14.7%)社会责任指数达到四星级水平,处于领先者阶段;有39家企业(占13.0%)社会责任指数达到三星级,处于追赶者阶段;社会责任指数为二星级水平、处于起步者阶段的企业有44家(占14.7%);社会责任指数为一星级水平、处于旁观者阶段的企业数量最多,有130家(占43.3%),其中有10家企业(占3.3%)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为0,未主动披露任何社会责任相关信息。

图2.png

2010年以来,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达到五星级的企业数量持续增加,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7年43家;而一星级的企业数量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由2010年218家下降到2017年130家。总体来看,我国企业300强呈现出社会责任不断发展、优秀企业不断增多的态势;但需指出的是,2017年处于“旁观者”阶段、达到一星级水平的企业数量占比仍高达44%,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


●  国企的社会责任发展远优于民企和外企


2017年,国企、民营和外资三类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差异化明显,其中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高(58.7分),民营企业其次(29.7分),外资企业最低(23.9分)。与2016年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分别为2.6分、6.4分,而外资企业下降2.1分,且自2014年以来呈现出不断下降的趋势,显示出在经济社会复杂多变背景,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管理、社会责任实践以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等方面整体改善和个体差异的特点。


●  责任实践指数持续增长,责任管理指数呈继续下降趋势


企业社会责任包括责任管理和责任实践两大板块。2017年中国企业300强责任管理指数得分为35.8分,责任实践指数得分为37.6分,两者均处于二星级水平、起步者阶段。责任实践三个方面均处于起步者阶段,其中,社会责任指数得分最高(41.5分),好于市场责任指数(37.0分)和环境责任指数(34.2分)。


图3.png

与2016相比,2017年责任实践指数持续增长,由2016年的34.5分上升为37.6分,提高了3.1分,且自2014年以来再次领先责任管理指数,而责任管理指数呈现继续下降趋势,由2016年的36.4分下降到2017年35.8分,下降了0.6分。从2010年以来,我国企业责任管理指数和责任实践指数整体呈上升趋势,但责任管理指数自2015年以来呈现不断下降趋势,说明在企业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强化履责实践的情况下,企业对推动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管理运营重视程度有所减弱。


●  16个重点行业社会责任指数差距明显


重点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选取了16个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分析。从行业得分来看,电力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高,为76.0分,达到四星级水平,处于领先者阶段,其中中国华电(95.3分)、中国华能(92.5分)、南方电网(91.6分)等企业表现卓越;家电行业、特种设备制造、银行、汽车、石油石化5个行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在40~60分,达到三星级水平,处于追赶者阶段,其中表现优秀的有中国三星(92.0分)、中国电子(87.4分)、中国民生银行(88.7分)、现代汽车(91.4分)中石化集团(91.9分);而近年来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相对较差(6.5分),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和信息披露方面亟待加强。


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问题


① 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存在偏差

目前我国各方面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存在相当大的偏差。比如,有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遵纪守法”,有人认为是“作秀”,有人认为应该关注“慈善和公益事业”,有人认为把“环保问题”弄好就行了。在企业伦理、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法律义务之间概念的上的不统一,导致在理论理解和实践发展上存在极大矛盾,阻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健康发展。


②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量在增加,但质量较差

2006年,我国企业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仅为23份,随后呈“井喷式”增长,2011年达到1001份,截止2017年已突破2000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均按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每年首次披露的公司数量在不断增加。


但是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也能看出,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质量参差不齐,大部分可看作是“应付差事”。披露的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甚至内外信息不对称。许多企业都会详细介绍企业对社会所做的贡献等有利信息,但对企业有负面影响的不利信息则鲜少披露,甚至只字不提。“脸上贴金”的思想和“趋利避害”的行为致使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参考价值、可信度和公信力大打折扣。


③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一直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法规,目前多是通过准则、指引等来引导、鼓励企业的披露行为,缺少强有力的法律层面的制度规范,这些引导而非强制性的政策给了企业很大的自由裁量的选择余地。


④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缺少统一的量化标准,可比性差

由于我国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较晚,目前还未形成统一的量化标准。纵观这几年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多数是以描述为主,可量化、可比较的信息较少。一方面,由于缺少统一的量化标准,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的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皆不相同,即使是处于同一行业,基于文字性的叙述也很难进行横向比较。另一方面,由于披露方式不同意,企业的随意性比较强,企业不同年份披露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缺乏连贯性,这也使企业的纵向比较变得困难,披露信息的可理解性、可比较性较差。


⑤ 各领域企业社会责任问题重重

目前,我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安全生产及员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企业诚信等几个重点领域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现实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新闻媒体和“315晚会”每年曝光众多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证明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处于相对缺失状态,漠视、拒绝以及应付消费者的现象仍未得到遏制;2)“黑煤窑”和“富士康”事件受到全社会的严厉谴责,这类事件引起关注的同时,也被政府和法律有效管控。但我国仍存在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种企业在安全生产及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盲点”;3)近年来,我国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力度不断加强,一部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如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等问题仍是未来对相应企业的巨大挑战;4)仍有企业在钻法律漏洞,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违约毁约、偷税漏税等相关案例层出不穷,最近的“范冰冰偷税事件”就在为其他组织敲响警钟;5)仍有企业存在缺失诚信和非公平运营问题。市场经济的根本就是诚信经济,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诚信问题必定备受社会群体瞩目。


四、企业培育社会责任可以从“CSR+”做起



首先,所有企业都必须清楚一件事——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将会演化为无法规评估、无法规避和无法弥补的风险。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而被社会唾骂最终遭到法律制裁的企业数不胜数。许多企业应背负的社会责任就像“灰犀牛”,甚至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一旦企业认定这些责任是获取利益的“绊脚石”,那么这颗“绊脚石”终有一天会变得无比硕大、无比坚硬,再试图一脚踢开时,必定粉身碎骨。


其次,在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任何企业意识到将自身与互联网相结合能创造非常可观的收益。但企业必须了解“互联网+”不是获取暴利的工具,也不是万能的,它能提高企业的发展上限,也能拉低企业的下限。“互联网+”模式不仅改变了全世界人民的生活,也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但企业想创造最大价值不能只依靠单一模式。单纯应用“互联网+”,就像是从“沿街叫卖”变成“发微博叫卖”,短时间内对于小企业能有显著成效,但对于大企业尤其是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企业作用甚微。渺小的企业只在乎自己的生死存亡,而伟大的企业愿意牺牲自己解决社会问题。所以,现在世界上有专家学者提出了“CSR+”,也就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与“互联网+”一样,“CSR+”也是站在战略角度上为企业考虑的。“CSR+”包含企业、行业、社会三个层面,它通过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带动整个行业的进步,并以此为基础长期可持续地贡献于社会,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股东、消费者、行业和社会的共赢。“CSR+”往往是一个相当漫长的项目,需要一点一滴地实施,但最终会帮助企业追逐到更大的利、更长远的利。与“互联网+”不同的是,“CSR+”是能够站在感性和道德的角度上,主动地连接企业内部与外部各种环节,并在这个过程中建立良好平衡。“CSR+”帮助企业挖掘自身核心能力,将企业潜能发挥到最大;“CSR+”符合企业持续盈利和达成可持续发展的愿景;“CSR+”能解决“企业—社会—生态”之间的问题和矛盾;“CSR+”更是迎合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下面提出两点关于应用“CSR+”的建议:


1.我国企业需要完善4点社会责任意识


培养意识是积极行动的先决条件,当今社会要求企业完善社会责任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以下四点意识的完善必不可少:

① 透明和道德的社会责任意识——不能见利忘责,要把基本的道德永远置于利益至上,不做“昧心者”。

② 健康安全的劳动意识——以人为本、安全生产,员工才是企业的基石,应提高安全意识,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③ 合法的法律意识——我国在依法治企上还有待深刻和强化,但这必须依靠企业与政府双重配合,企业遵纪守法是承担的最基本责任。

④ 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意识——通过多途径加强环保意识,不将环保意识片面化、肤浅化,需要深入到企业各个层级中去。


2.以CSR为核心,改变运作模式


① 善因营销代替传统营销

善因营销是将企业与非赢利机构,特别是慈善组织相结合,将产品销售与社会问题或公益事业相结合,在为相关事业进行捐赠、资助其发展的同时,达到提高产品销售额、实现企业利润、改善企业的社会形象的目的。


实现善因营销模式需要注意3点:1)选择与自身企业价值观、目标或愿景相吻合的公益事业和合作伙伴;2)明确这是“长期承诺”,而不是“短期促销”,且必须让企业全员参与;3)在营销筹备、实施、完成等主要阶段,保证企业内部各层级,外部各方面沟通及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


② 永续社群代替传统客户关系维护

永续社群的建立意味着,企业与客户或合作伙伴之间已成为牢不可破的纽带关系,且成为从“一对多”到“多对多”的强大关系网。永续社区中,成员之间互相认同彼此,持有相同的理念,并将这个理念广泛传播吸引更多的成员。成员之间互惠互利,真正实现“一方有难,八方来援”。丰田公司可以说是在建立永续社群上最成功、最出色的了。成立85年,丰田至今与供应商保持着令人艳羡的关系,关系网遍布世界各地。(详情请见读书报告之六)


③ “自下至上”模式

大多数企业采用“自上至下”的管理模式,意味着公司高层拥有绝对的权力,负责所有的资源配置和协调各部门。但权力过于集中,往往会忽略底层员工的境遇和基层存在的风险隐患。“自下至上”一方面是指高级管理层下放权力至中层经理,他们在考虑解决问题时,会率先关注企业较低层级,之后一层一层上报,最终回归到管理层;另一方面是指底层员工能有机会直接向上提出诉求。“自下至上”的关键优势在于:中层经理可以及时发现潜伏在基层的隐患和风险,及时向上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员工感觉受到重视,他们的观点和反馈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他们开始发自内心的认同领导理念和所在岗位。


五、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前景


其实“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前景如何”这个问题非常好回答。只有让我国的企业认识到一件事——企业社会责任是有用的,并且为企业创造价值,能解决真正的商业问题。那么,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前景一片光明。


但是,如果我国的企业还是坚持保守的思维,认定企业社会责任仅局限于“合法合规”、“信息披露”、“慈善捐赠”和“公益活动”,想不到应用企业社会责任能连通各部门实现对员工的增值服务,想不到企业社会责任能与企业管理与战略规划无缝结合,想不到企业社会责任能作为解决具体商业问题或危机的有效手段,那么它只会是我国企业面子上可吹嘘的“遮羞布”。